为补充工作人员,深圳市国家气候观象台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普通雇员1名,具体岗位参加《深圳市国家气候观象台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雇员岗位表》(见附件1.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符合本方案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
3.符合拟聘岗位所规定的条件;
4.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名;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须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
(2)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其他学历不能报考。
2.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本科及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3.对报考岗位的要求
对天文科普和观测有兴趣,具有丰富的学校社团工作经验及社会活动能力,能够胜任台站等基层的观测等工作。
四、报名
(一)报名方法及时间
1.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者下载《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雇员报名表》(附件2),填写完成后发送电子邮件至报名邮箱gxt_cn@163.com;
2.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8日(星期一)9:30至 2013年 11月3日(星期)17:00;
(二)需提供材料:
1.《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户口本、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
3.婚姻状况和计划生育证明(附件3),(在资格初审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三)报名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报考职位的资格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职位要求不符的或者弄虚作假的,面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3.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五、面试
面试由深圳市国家气候观象台负责统一组织。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面试。
(一)内容:岗位相关内容
(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依考生成绩高低排序,取成绩第一名且成绩不低于70分进入体检、资格复审及考核,成绩第二名且成绩不低于70分的作为备选人员。由深圳市国家气候观象台通知考生本人。
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公布,各考生可登录深圳市气象局网站(http://www.szmb.gov.cn)查询。
六、体检、资格复审、考核和公示
(一)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深圳市国家气候观象台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深圳市国家气候观象台对其进行考察,视情况需要,可能采取到报考者原单位实地调查、调档审阅等方式进行。如复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将于考察结束后2天之内在深圳市气象局网站公布,公示时间为7日。
(一)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等文件关于雇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深圳市国家气候观象台向市人力资源部门办理备案聘用手续。
(二)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按协商、自愿原则签订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
九、其它事项
(一)雇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请参阅《关于调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工资福利性经费核拨标准的通知》(深人社发[2011]177号)相关规定文件。
(二)对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我市雇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咨询电话:0755-82511595
十、本公告由深圳市国家气候观象台负责解释。
附件:
深圳市国家气候观象台
201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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