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

2010年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3-04 来源:国家天文台

 

 

根据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关于2010年度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科发人教函字〔201018号)。该通知和《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科发人教字〔200692号),现将2010年选派工作的材料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0年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分为5个项目,其中3个为中德联合培养项目,2个为中法联合培养项目。申请人可根据项目要求,结合自身情况限报两项。录取以项目遴选时间优先为原则,申请人最终只能入选一项。

二、要求如下:

1. 《中国科学院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申请表》(中文)一式1份。该申请表是申请2010年度中欧联合培养项目的任一一项都必填的材料。

《中国科学院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申请表》填报注意事项:(1)硕博连读的同学填写“硕转博/攻读博士时间”栏目时请在时间后注明“硕转博”;(2)“导师与外方是否已有科研合作”栏目中的“外方”是指拟申请外方单位;(3)所附成绩单需加盖培养单位公章;(4)申请2个项目的,需提交2份纸版申请表。

2.《中国科学院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申请汇总表》一式1份,需加盖培养单位公章。

3. 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根据各项目自身的要求,提交下列相应材料:

1)申报马普学会项目还需报送《马普学会项目申请表》(英文)一式1份;

2)申报弗劳恩霍夫协会项目还需报送《弗劳恩霍夫协会项目申请表》(英文)一式1份;

3)申报中法联合培养项目还需报送《中法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申请表》(英文)一式1份。

4)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申报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项目的申请人,请根据网站:http://www.daad.org.cn/4_1_3.htmDAAD-CAS Joint Scholarship Programme”栏目中的要求,还需于2010423日前提交申报材料(一式3份,1份原件,2份复印件)。其中,英语或德语成绩不作为必须要求,本科和硕士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的复印件和英文翻译件须加盖现所在单位的公章(不需要公证)。

三、相关材料、附件及表格可在http://www.gucas.ac.cn/培养管理/资助专项/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查阅、下载。

四、请申请人于2010324前,根据上述要求,将申请材料纸版及电子版(E-mail报送至yjsh@bao.ac.cn,请注明“中欧联合培养”)报送国家天文台研究生部。

 

国家天文台研究生部

〇一〇年三月四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