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评优

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7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启动国家天文台优秀学生评选工作。为了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1、在优秀学生评选工作中,要注意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避免简单的以论文、分数为评判标准,要切实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

2、国家天文台所有全日制在学研究生(不含延期及在职研究生)均有资格参选,可积极申报。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是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必要条件。(正在参加2020-2021学年集中教学的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由校部各院系组织评优,不在国家天文台参选,且暂不参加“三好学生标兵”评选)

3、拟参加2021年夏季答辩的毕业生和2021年春季毕业生有资格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优秀毕业生”应为曾荣获过“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获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自动获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称号。

4、三好学生标兵由各研究部择优推荐后参加台内评审。

5、三好学生指标下发到各研究部(分配名额见附件3),其他荣誉称号台内评审,请申报“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标兵”者不要重复申报“三好学生”。

二、材料申报

1、请申请人填写附件中的申请表(双面打印,相关证明材料附后装订成册),导师、党支部书记或研究生辅导员、团组首席签字后,由学生导师交由所在研究部主任或研究部确定的联系人,由各研究部按各部年度分配名额,择优推荐后报教育处;台评审小组审核通过后确定最终人员。候选人名单在台内公示后,结果报国科大审核备案。

2、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416日(周五)

联系人:李响,联系电话:010-64877291

 

附件:1.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优秀学生评选实施细则

2. 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优秀学生评选申请表

3. 2020-2021年度国家天文台优秀学生分配名额(按研究部)

 

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

教育处

       202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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