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于2010年4月8日收到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京教研〔2010〕10号)。北京市教委给我院的初选限额为10篇。相关文件、评选标准及表格请查询http://www.gucas.ac.cn/教学培养/培养管理/共建项目,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由于时间紧迫,请申请人将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初选的纸质及电子版申报材料于2010年4月14日前报送国家天文台研究生部(yjsh@bao.ac.cn),逾期未交视为自动放弃。
2、提交电子版材料时,请将邮件主题命名为“市优博论文”。
国家天文台研究生部
201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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