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稿) |
一、申请 |
(一)接受留学生的类别与条件 |
凡身体健康、品德良好、愿意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外国人,均可直接向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以下简称研究生院)所属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或研究生院提出申请。领取《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外国留学生来华学习申请表》。也可通过因特网,从研究生院英文网页上下载申请表。 |
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年龄一般在4O周岁以下,具有相当于中国学士学位或与中国学士学位相当的学历。经两名副教授(或具有相当职称的学者)推荐。 |
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具有相当于中国硕士学位或与中国硕士学位相当的学历。经两名教授(或具有相当职称的学者)推荐。 |
申请作为普通进修生: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具有相当于中国学士学位或与中国学士学位相当的学历。经两名副教授(或具有相当职称的学者)推荐。 |
申请作为高级进修生: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具有相当于中国硕士学位或与中国硕士学位相当的学历。经两名副教授(或具有相当职称的学者)推荐。 |
(二)申请者应有的汉语水平 |
申请者应在入学前通过HSK考试(中国汉语水平考试)6级。经申请批准后,进修生可免HSK成绩。报考全部英语授课者可以免HSK成绩。 |
(三)申请者应提供的材料 |
1.个人简历; |
2.《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外国留学生来华学习申请表队必须贴近期护照尺寸照片; |
3.最后学历证书和所学课程及成绩单(经公证后的复印件)。 |
4.推荐信 |
(1)普通进修生、硕士研究生、应有两名副教授或相应职称以上学者的推荐信; |
(2)高级进修生、博士研究生应有两名教授或相应职称以上学者的推荐信; |
5.《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需贴照片并加盖公章。体检检查记录和血液化验单要由医生签字并注明体检日期。申请时将复印件寄回即可,原件持录取后由本人报到时缴验。 |
6.HSK汉语水平考试6级以上成绩证明(复印件)。经批准免考者,可免此项证明。 |
7.在华事务委托书和经济担保书(需在中国居住的人担保)委托人和担保人应注明本人的单位、职业、电话及住址。 |
以上材料均应是中、英文两种文字之一;或附有此类文字经公证后的译本,一式二份。 |
(四)申请报名时间 |
1.普通进修生、高级进修生:报名截止日期为每年3月31日。 |
2.硕士研究生:报名截止日期为每年3月31日。 |
3.博士研究生:申请秋季入学者,报名截止日期为每年的3月31日; |
申请春季入学者,报名截止日期为前一年的11月30日。 |
二、入学考试和录取 |
1.报考硕士、博士研究生:经研究生院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简称培养单位)审查申请材料合格后,须参加由研究生院专门组织的外国留学生入学考试。母语、官方语言为英语的申请者,可免试英语。初试合格需参加由培养单位组织的面试。成绩合格,方可录取。面试时间由培养单位将根据考生成绩个别通知。通过中国科学院院级交流协议或经中国科学院批准的所级协议申请攻读博士、硕士学位者须根据协议规定进行考核。对于培养单位推荐免试的考生需报研究生院审批,方可录取。 |
2.普通进修生和高级进修生:由培养单位审查申请材料。合格者即可录取。 |
3.考试时间及地点:以报名时通知为准。 |
经审核材料及考试合格者,将发给《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录取通知书》及《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简称JW202表)。 |
三、入学与报到 |
被录取的新生应持本人普通护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录取通知书》、《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原件、《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及血液化验单原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办理来华学习(X)签证,并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持以上材料的原件及护照尺寸照片10张到培养单位报到。入学者必须持学习(X)签证,并在入境30天内办好居留申请手续。持其他种类签证将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
报到时须按规定交纳注册费和学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需提前向培养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
四、学制与证书 |
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3年,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修业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所规定的总学分,通过论文答辩,可准予毕业,发给研究生院毕业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相应硕士、博士学位。 |
普遍进修生和高级进修生学习期限一般为1年。进修期满,完成进修计划者,发给进修证书,不授予学位。 |
对于学位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将依据研究生院学籍管理规定,视不问情况,或发给结业证书,或提前退学。 |
五、费用(以人民币计算) |
1.报名费: |
报考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600元; |
申请进修生: 450元 |
2.学费:(每人每学年) |
硕士研究生:30,000元 |
博士研究生:40,000元 |
普通进修生:26,000元 |
高级进修生:30,000元 |
3.注册费:200元/学年 |
4.住宿费:按实际住房标准收费。 |
5.医疗费、保险费、饮食费、教材费:由本人自理。 |
6.培养计划之外的实验、实习、专业参观等所需费用均由本人据实缴付。 |
六、联系地址: |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国际合作处 |
地址(Add):北京市玉泉路19号(甲)(100049)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国际合作处
电话(Tel):010-88256206
传真(Fax):010-88256207
Email:wuzongyi@gucas.ac.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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