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就业

2009年毕业研究生派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8-26

 国家天文台2009年夏季毕业研究生派遣工作的通知

国家天文台2009年夏季毕业生:

2009年春、夏季毕业生的集中派遣时间截至日期为628日。请已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在625日之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落实如下工作:

1、签就业协议者将三方协议第一联(白色)交回研究生部。

2、签劳动合同者将劳动合同复印件交至研究生部,原件查验。

3、用人单位提供证明的将复印件交至研究生部,原件查验。

4、考博、做博士后人员出具录取通知书或博士后进站证明。

5、出国人员出具国外邀请信及相关证明。

6、其他就业形式请出具相关证明。

注意:除签三方协议外,选择其他就业形式(“自由职业”、“待就业(正在择业中)”、“不就业拟继续升学(考博、做博士后)”、“不就业拟继续申请出国”、“暂不就业”)的毕业生请到研究生部填写“北京地区高等学校毕业生选择去向表”,京外生源毕业生按“二分”派遣,即将户口档案转回生源地;北京生源入学时迁移户口的,户口档案转回原区县。

以上人员本人需要写书面材料说明本人实际情况并申请将户口档案转回原籍,申请中需明确写明:

1)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

2)户口所在派出所名称

3)档案接收单位

4)档案接收单位详细地址、邮编及联系人、电话。

5)本人离台后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编及邮箱。

京外生源二分或北京生源申请将档案转回区县的,都应在报到期限内接洽关系(一般为报到证出具日期内一个月)。对于去沪就业的毕业生,有上海市的入沪接收函方可派遣。

国家天文台2009年夏季毕业生统一退宿、离台时间为715,请于此日期前填写离台转单并交回研究生部。

中科院国家天文台

                      研究生部

2009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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